【专利权律师】专利律师专利权诉讼法律服务
济南民商律师网-知识产权律师讯: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法律处理,是专利权保护和运用的重要内容,也是平衡专利权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途径。济南民商律师网专利律师立足山东济南面向国内接受当事人委托专业提供专利律师诉讼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原告或被告委托代理专利诉讼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接受专利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委托,代理专利刑事诉讼程序辩护;,主要专利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专利律师民事诉讼法律业务
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1、代理原告提起侵权之诉
专利律师在代理原告提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之始,专利律师通常会指导当事人开展案情分析、证据的收集和组织、视情况申请诉前禁令、起草起诉状、提起诉讼、开庭应诉等专利律师服务工作。
2、 代理专利侵权案件中的被告方当事人应诉
专利律师在代理被告应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之始,专利律师通常会指导当事人开展案情分析、 研究确定抗辩事由及诉讼应对策略、证据的收集和组织、专利检索及技术比对、起草答辩状、积极出庭应诉等专利律师服务工作。
二、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三、专利合同纠纷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合同纠纷案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等
四、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五、职务发明奖酬金纠纷案件
专利律师刑事诉讼法律业务
接受专利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委托,提供查阅卷宗、回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申请解除取保候审、参加庭审等刑事辩护服务。
专利侵权行为的类型
1、侵犯发明专利权:
发明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即侵犯发明专利权。
2、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
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即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
上述“《专利法》另有规定”,是指《专利法》第14条关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推广应用的规定、第48条至第51条关于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的规定。
3、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即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济南民商律师网律师竭诚为您提供专业值得托付的律师法律服务,如果您需要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可以通过济南民商律师网在线留言。
关键词:知识产权律师,专利律师,山东知识产权律师,济南知识产权律师,山东专利律师,济南专利律师
济南民商律师网©2017-2023,本网原创文章资讯版权归www.jnyls.com网站注册人,本网采编的其他渠道文章资讯版权归原作者享有!本网仅基于学习交流目的的采编使用,如相关权利人认为不妥可以联系我们采取删除链接等措施,给相关权利人可能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本网特别提示:济南民商律师网系由个人主办的法律资讯交流网站,本网不直接提供律师服务事宜!为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如相关公众需要律师代理服务请按照法定程序统一办理有关委托手续!本网中发布的涉及律师服务项目、含有地区加律师的关键词、法律规定等相关内容,仅基于交流之目的发布,不应视为网站主办律师对具体服务内容及结果事宜的承诺。相关公众及同行从业者如认为本网发布的相关内容存在不妥之处可以联系我们指正,本网创办者支持维护公平竞争的行业秩序,同时致力于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